但是企业如何选择明星代言人却是个比较慎重的话题。企业选择了一个合适的代言人可能会让品牌随着明星迅速腾飞,甚至一飞冲天。但如果选择了一个不合适的代言人,不但企业所付出的代言费会血本无归,而且极有可能会损害到企业的品牌形象及品牌价值,甚至会使品牌随着代言人的没落而消沉。不过,当前企业聘请明星代言人的泛滥却使企业借势明星的希望越落越低。代言人的品牌价值在随意的挥霍下越见低浅,代言人的形象在各类不光彩的新闻里越描越黑。如何选择一个合适的代言人似乎已经成了一个摆在食品企业面前的难题!
食品企业如何才能让明星代言人带着企业一起飞?
一、明星的价值及定位能忠实的表达品牌核心价值及定位。
品牌代言人是表达品牌核心价值,支持品牌形象,并代表品牌与目标消费者进行沟通的工具。代言人的选择必须能忠实地代表并表达出品牌的核心价值、定位及策略。明星要有与品牌相称的知名度,明星的个人特质要与品牌特质相符合。只有这样才能让品牌迅速切入目标消费群,抢占消费者心智,并得到最大化的传播。
最近中意糖果与孙俪的合作就是一个比较成功的例子,孙俪由于主演过《玉观音》、《风雨西关》、《幸福象花儿一样》等电视剧得到大家认可,都认同她是个对爱充满执着,敢于寻找真爱,甚至为了爱不惜牺牲的女人;而中意糖果的定位是婚礼用高档糖果,是用来见证爱情的礼物。双方的结合达到了高度统一。一句“遇到了中意的人当然要吃中意喜糖”更是让人感到既贴切又温馨。
二、避免明星代言人光彩盖过企业品牌。
企业请明星代言,明星自然是为企业品牌服务,所以要让代言人形象及表现跟着品牌核心价值及品牌策略表达走;否则就是本末倒置、缘木求鱼,势必会出现企业花钱为明星做广告。结果自然是广告费、代言费如流水般从企业的口袋里涌出去,代言人在广告里抢尽风头,消费者最后记住的只有不断骚首弄肢的明星,问及品牌就一脸茫然。因此在企业制作广告的过程中,不要让明星露脸的时间超过展现产品的时间;要以产品为主角,让明星围绕产品展示的需要进行表演;充分运用声音、画面、色彩等形式全方位对产品进行表现展示,让明星在其中通过嗅觉、味觉、听觉、视觉、触觉等形式充当体验者的角色。最终达到消费者看到自己认可的明星对产品如此着迷,就产生想进行体验的冲动效果,就是努力做到品牌因明星而增势,明星因品牌而添色。
三、避开明星多头代言,致使形象力稀释。
如果同一代言人同时代理了多家同类品牌,由于产品的相似性,消费者难免会互相混肴,致使企业花钱为他人做嫁衣。另一方面,如果同一代言人同时代理了不同类别的品牌,也要考虑到其它类别品牌的档次及品质。以免因同一明星代理品牌过多而分散关注的焦点,或因代理有低档品牌致使累及自身品牌形象。所以,企业在选择代言人时要注意,如果是已经代理了同类品牌就不要再进行选择;如果还没有代理同类品牌,就要在合同中注明,要求其不得在合同期内代理同类品牌。同时由于代言人可能会同时代理非同类中的其它品牌,也要事先对其肖像使用权,使用范围、使用区域及使用年限进行确认,避免落入花钱请明星,却在使用中处处受到限制的陷阱。
总之,选择明星代言虽是把双刃剑,但善舞者能化腐朽为神奇,让明星代言人带着品牌一齐飞。